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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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研究”委托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8    点击:

各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喀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喀什大学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高质量发展,现就“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研究”委托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1.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口述史研究

2.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实践研究

3.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的历史规律

4.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的历史贡献

5. 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的时代启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职在岗教师,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不做职称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关研究基础。已获批喀什大学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历史与文化研究课题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此项目。

(二)项目分类

分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共产党人在喀什革命活动口述史研究”为重点项目选题,其余为一般项目选题,原则上按原题申报,也可对题目进行适当调整。

(三)资助经费

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4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

(四)结项要求

重点项目须整理成套口述史资料集、完成学术著作文稿或研究团队获批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治区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公开发表1篇论文或获批1项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成果(含立项高一级别课题)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喀什大学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

(五)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立项1年后开展中期检查。最长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项。

(六)经费拨付

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先拨付总经费的7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如研究成果质量优秀的,将另行资助出版经费。

三、其他要求

1.所有立项的委托课题及其负责人纳入统一管理,确保达到项目研究预期效果。

2.请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学院审核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和活页》(分开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至喀什大学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与文化研究基地(国学院二楼A202)。

联系人:张焕杰

电 话:173 9928 3951

附件1:课题申报书与论证活页

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


新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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